
4月14日,电气22级、23级在辅导员陈迎春老师的带领下学习学士学位授予细则文件。会上辅导员陈迎春老师针对最新《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核心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申请条件和注意事项,为全体同学提供了清晰的毕业指导。
会上,陈迎春老师强调了学士学位授予的两个核心要求:学术达标和诚信底线。学生必须满足必要条件才能达到毕业要求: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合格,且绩点达到2.0或以上;在攻读学位期间,不得有任何考试作弊行为。对于考试作弊者、受到警告或留校察看的学生待处分解除后可申请补授。明确指出学士学位补授须满足文件中的五项标准。陈迎春老师特别提示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及抄袭、剽窃论文的严重后果。
此次班会帮助学生更深入地理解了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为他们未来的学业规划指明了方向。学生们将根据细则进行自我检查,遵守校规校纪,争取早日达标,顺利完成学业。
【责任编辑:吕嵩岩 一审:陈迎春 二审:吕嵩岩 三审:敖林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