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本191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9-12-0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月4日,机械本191班在学习委员黄靖然同学的带领下,在三教3201开展了以“全国宪法日”为主题的活动。

黄靖说: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学委明确强调了:《决定》指出,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人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

通过此次班会,同学们深刻的了解到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等、公平正义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讲义务、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明。

【责任编辑 孟繁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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