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

发布日期:2019-11-1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11月14日上午,电气本171班全体学生在图书馆429召开学习会,认真学习传达《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

团支书孙铭泽就《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进行了解读,带领全体学生学习和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同学们了解到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共分为七章,包含三十六条内容,旨在加强文明单位建设,提高全省公民的文明素质,推动社会进步发展。

在讨论中同学们纷纷表示要自觉行动起来,从观念变起,从点滴做起,把对《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的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提高文明素质,塑造校园文明形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努力争创文明班级。

【责任编辑 孟繁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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