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本181班学习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条例

发布日期:2019-11-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文明单位建设,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黑龙江省发布了文明单位建设条例。11月12日机械本181的同学就在图书馆206组织进行了学习。

班长敖俊林就新修订的《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原文进行了解读,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初步学习和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2019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共分为七章,共有三十六条内容,旨在加强文明单位建设,提高全省公民的文明素质,推动社会进步发展。敖俊林说:文明建设是学校建设中的一项重要的内容,是一个学校的文化品格的一种体现,在我校进行文明建设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会文明,养成良好的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到废弃物,口香糖吃过之后用纸包好丢进垃圾桶;爱护公物。不再桌椅、墙体上乱涂乱画,爱护校园内的一草一木;文明用语。与他人交流语言要得体,举止要文明,不能出口成脏,“口吐芬芳”。如果不讲文明会让别人觉得你很不文明,没有素质。在以后的为人处世方面会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通过班会同学们感到:落实好党的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是我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理论学习,重视精神文明弘扬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是学院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根本方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是对主题教育的进一步走深走实。同时也为对我校继续推进文明校园建设提供了思想指引、工作方法指引。因此为了校园的文明建设,要提高自己的个人素质,争做文明大学生。

【责任编辑 孟繁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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